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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华材职业技术学校临聘教师招聘15人公告

佛山市华材职业技术学校招聘信息 佛山市华材职业技术学校 2024-07-02 03:04:54 人阅读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安排顺利有序开展,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第一批次)共1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

岗位数如下所示,岗位对应专业详见附件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校医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8.专业相符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即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系列职称证上的专业其中一项符合应聘学科要求即可视为专业相符)。相关专业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聘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岗位专业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9.具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须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时未取得者不予聘用;应聘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可不限学科,具体由特殊学校结合实际确定)。校医须具备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证(含执业助理医师、护士);

10.年龄要求:首次应聘禅城区普通临聘教师年龄须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5.两年内被认定为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学校网站、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要求。每名应聘者只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名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材料到相应报名邮箱才视为报名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名失败的,学校不另行通知,由应聘者承担责任。原则上每名应聘者只限报一个岗位(若应聘者报考多个岗位,且最终被多个岗位同时录用的,以最先参加考试且被录用的岗位为准。若应聘者被录用后违约的,区内其他公办学校也将不予录用。)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上午9:00至7月5日下午17:00;咨询电话:0757-82301060。

扫描下方黑白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2)根据招聘要求,将以下(3)所需材料压缩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对应学校邮箱(luhuineng@163.com)报名。压缩文件命名格式要求:岗位学科+姓名,如“语文+张三.rar”。

(3)报考需提交的材料:

①临聘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签字,扫描成PDF);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如有)证书扫描件;

④教师资格证扫描件(若暂无,需正式入职时提供);

⑤教师系列职称证扫描件(如有);

⑥符合本公告内“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⑧试讲视频(<5分钟),以百度网盘分享方式,提交分享链接及下载密码。要求:呈现考生本人的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及章节自选特别注意事项:1、文件命名格式为“报考岗位+考生姓名”;2、视频大小不得超过100MB,视频时长不得多于5分钟,否则视为视频无效。3、分享链接或提取密码有误的、超过分享日期的、超过分享次数的、非百度网盘分享链接的、视频无法正常播放的、均视为视频无效。

(三)资格审查

学校结合实际,根据各专业、学科实际教学需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进入现场报名确认及考试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也将进行短信通知。

(四)现场报名确认及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多样化面试方式进行。

1.可视化试讲

试讲环节由学校组建评委组对考生录制的可视化试讲视频(视频具体要求见“考生需提交的报名材料第⑧点”)进行评审。

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推荐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推荐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试讲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如实际符合推荐条件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资格审查,或减少、取消招聘计划,并确定具体招考岗位是否组织下一环节。试讲成绩及推荐结果在学校网站、公众号公布。

现场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进下一环节人员。

2.现场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由学校组建评委组,设置评委5位,其中主评委1名。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本人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设定最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为70分)。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就成绩相同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各学校统一安排前往本市、区三甲医院自费进行入职体检。

(六)聘用

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者,由各学校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的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学校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届时,被聘用人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中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自行挂人才服务中心;

(三)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四)本次招聘的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五)通过本次招聘考试的人员即纳入禅城区临聘教师管理库进行管理;

(六)各学校制定招聘公告后,及时将公告报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发布;

(七)各学校结合实际,可分批次进行招聘,原则上须于新学期开始前完成招录工作;

(八)面试过程须全程录像,并做好招聘各项资料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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